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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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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审计证据质量的思考

文章来源:   类型:工程造价-行业新闻   日期:2015-12-16  分享:
审计证据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基础的证明材料。本文主要就当前审计证据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提高审计证据质量谈点看法。

一、当前审计证据存在的问题

任何审计结论、工程审计评价和建议都必须以合理的证据作为基础。获取审计证据是审计实施阶段的核心工作,也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当前审计证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审计取证单一

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关注书面证据的较多,容易忽视实物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等其他证据的取证方法,对应当采用其它方法取证的审计事项一般较少采用或者没有采用。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取证长期习惯于对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财务账目中找问题,取证材料往往局限于摘录和复制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资料,不够重视对需要有关人员的言证和可以用录音、录相、拍照、计算机储存处理及视听的收集取证。此外对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以及其他可用的审计证据关注度不够,由于取证方法单一,导致问题很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审计结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要求形成的审计结论要有足够的审计证据来支持。但现在审计组上传的审计证据除了证据数量不足外,有些审计证据内容,只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取证记录上抄录的一些被审计单位账表上的数字,至于其数字是否准确,来源及渠道是否合法、合规,并未明确记载,取证记录后面也没有相关的材料说明,致使有些问题要求重新回头取证时,发现其性质并非如此。这说明审计人员在取证之前没有进行系统地分析判,仅仅凭经验盲目取证,导致证据不充分。

(三)证据相关事实不清

审计证据要清楚地描述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支持审计工作底稿中对问题的审计定性结论,而相关证据中存在事实不清楚的问题。比如,有的审计证据与审计定性脱节,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对审计问题的定性,在相关证据内容和材料中未能清晰的反映,或者未能找到充分、相关的直接证据;有的在审计取证摘要栏里未坚持一事一证;有的取证材料含糊不清,言不由衷,词不达意,漏掉关键的取证内容;对相关事实描述词不达意,漏掉关键的取证内容;取证记录中使用了中性词、含糊词,以图被审计单位认可,达到顺利签字盖章的目的;取证内容不全,只记录一些数据,没有文字说明材料,只有自己清楚而别人看不懂等。

(四)取证材料相关性差

由于部分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较差,致使取得的部分审计证据存在相关性差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审计人员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虽然不少,但实质上与审计具体目标及审计事项缺乏联系,与要查处的主要问题关系不大,甚至无关的审计证据收集了很多,有的重复、零乱和互相矛盾,进行归纳整理很困难,无形中浪费了审计成本;对一些需要通过审计人员分析复核、重新计算等方法取得的证明材料缺少必要的过程记录,仅是对要反映事项的简单抄录,并无事情经过,无计算依据或者其他必要的说明;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说明材料、需进行调查函证的审计事项,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材料代替;审计组成员自制的取证材料格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格式,汇总的数据来源不清,有的审计取证单要素不齐全,与审计工作底稿关联不清,缺少发生事项的时间、地点、审计人员记录的时间及索引号、凭证编号等。

(五)电子大数据取证难以保证真实性

随着计算机审计力度的加大,电子数据的取证越来越多,数据量也相当庞大。对数据量大的电子证据,计算机审计的电子证据量很大,其取证工作如果采取直接打印,工作量太大,耗材的消费也大,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进度和效果。所以,在日常取证工作中,先由被审计单位逐一核对,再让其进行书面签证,并把数据光盘或软盘等作为原始附件,加之其数据光盘或软盘可以更改、复制,使得其取证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二、提高审计证据质量的对策及建议

如何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保证审计证据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主要有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要围绕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始终围绕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及相关性,为审计证据质量控制奠定基础。不同性质的审计项目,其具体取证目标也应不同,审计人员应根据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判断、选择确定审计取证的目标。当审计项目性质为财务审计时,具体取证目标就是证实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报表所做的各项认定;当审计项目性质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时,其具体取证目标除了证实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报表所做的各项认定外,还要认定各项经营指标、效率指标等的完成和实现情况,注重对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审查等并及时记录取证。同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错弊的严重程度,直接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及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充分调查了解收集相关情况,对证据的重要性程度做出科学的判断,从宏观层面控制审计证据质量,科学评估证据的重要性水平,进而充分、适当、有效地收集审计证据。

(二)要关注书面证据以外的其他证据

实物证据通常与存货和现金有关,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以及固定资产等。实地盘点某类资产是确定其存在和真实数量的最佳实物证据。口头证据是审计人员本人无法亲眼看到或亲临现场查到的而向所发生情况或事件的见证人收集来的意见、看法、说明及答复等口头陈述资料。在收集口头证据时,特别要注意证明人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口头证据往往可以提供进一步审查的线索,或为其它证据提供佐证。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度、各种管理条件、管理人员素质等事实的取证。比如,观察现金报销过程,可以了解该业务的具体流程是否有内部控制,这比单纯复核报销单据更能说明现金报销的真相。又如,审计人员未能按规定对相关的事项调查了解记录、开展符合性测试并制作审计取证单,造成审计结论、审计评价、审计建议难以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撑。

(三)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必须从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抓起。一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加大培训力度。应合理、科学地把审计与学习培训结合起来,要有计划地安排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促进审计人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掌握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熟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尤其要掌握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取证、用证的能力。二要为审计人员学习创造条件。鼓励审计人员努力自学提高专业学历层次,对积极主动参加审计、会计、工程、计算机等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考取学历、职称和资格的,给予报销学费和奖励。同时,审计机关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审计人员承担,以保证审计取证的质量。三要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八不准”纪律,廉洁从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防止审计人员思想滑坡,职业道德缺失。

(四)要完善审计证据管理

一是要改进和完善取证方法。为了保证每一个审计结论都有充足的审计证据支撑,对重要的、风险高的审计事项要从多方面取证,以证明审计结论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审计证据应是通过合理手段取得的客观事实,不应是审计人员的主观猜测和设想。对不同的审计事项采取不同的取证方法,取证方法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证据的来源和获取的途径要正当。

二是要注重证据事实及其联系。证据收集必须与所证明的事实相符合,保证证据与证明事项和工作底稿有必然联系,证据相关金额、数量与证明事项和工作底稿相一致。证据要件要齐备,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有当事人和负责人的意见、取得证据的时间、来源等。

三是要加强审计现场监管。比如,未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审计人员不得单独与被审计对象交换意见和自行消化有问题证据材料;参加取证、调查的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严禁一个人取证和调查;工程审计组对取证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和重大违纪问题和相关证据资料、资产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等情况,不得自行处理,应当及时报告并依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等。

四是要严格电子大数据审查管理。要不断探索大量电子数据情况下审计取证的新方法,加强对电子数据审计取证现场管理,认真参与大量电子数据取证的现场核对监查工作,防止数据光盘或软盘的数据等原始附件被更改,切实做到电子大数据审计取证材料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