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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防爆标准仪器等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文章来源:   类型: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03  分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GK-2021-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防爆标准仪器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定义1.4.10.投标保证金更正为: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包组1:RMB60001.00元;包组2:RMB70002.00元;包组3:RMB90003.00元。

(二)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三)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户名: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天润路支行

银行帐号:120908608710206

(四)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及包组号,以便查询。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5.投标保证金更正为: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定义1.4.10.投标保证金内容。

(3)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5.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6.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更正为:3.7.1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电子版(U盘形式,须为正本无加密无病毒word版和盖章版PDF扫描件)1份,唱标信封(内含投标一览表,投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中还须单独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唱标信封”。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文件格式7-13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更正为:7-13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与广场南街交汇处附近西

联系方式:020 -85190002-6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联系方式:李工020-87180896-020-8718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0-87180896

日期: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