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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类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15  分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0445

项目编号:440112-2022-00445

项目名称: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0

2,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防火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至 2022年0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四楼开标室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td.net)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址: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

联系方式:820669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8718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话:13650968330

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5日